根据《海盐县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办法》(盐委办[2003]53号文件)的规定,经研究,决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2名,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一、招聘范围和对象
1、2006年海盐生源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;
2、海盐县行政区域户籍的社会人员;
3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,成人高校毕业生须取得毕业证书后按社会其他人员报考;
4、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和紧缺专业职位不受生源地和户籍限制。
二、招聘的基本条件
1、拥护中国GCD的领导,热爱社会主义;
2、遵纪守法、品行端正,热爱招聘职位工作;
3、身体健康,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(1988年6月1日至1971年6月30日期间出生);
4、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。
三、招聘计划及资格条件(见附表)
四、招聘程序和办法
根据“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”的原则,采取报名、笔试、面试(试教)、体检、考核和聘用等程序进行。
1、报名。每人限报一个职位,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不足1:3开考比例的职位,招聘计划相应核减或不开考(紧缺专业职位的除外)。
2、笔试。笔试科目为《公共基础知识》(政治、语文、法律、行政职业能力测验、时政)和《专业知识》,满分各为100分。笔试时间:2006年7月2日 上午08:30—10:30《公共基础知识》;下午14:00—16:00《专业知识》,考试地点另行通知。
3、面试(试教)。笔试后,按各职位招聘计划,从高分到低分1:3确定面试(试教)对象(紧缺专业职位不足1:3的按实有对象确定);面试(试教)满分为100分,面试(试教)成绩低于60分的予以淘汰。面试(试教)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,其中报考海盐县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各个职位的考生不组织面试。
4、体检、考核。面试后,按考生笔试成绩除以考试科目门数再乘以50%与面试成绩乘以50%之和计算总成绩。各职位按总成绩次序,按招聘计划数1:1的比例确定体检、考核对象。县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的各个职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,按招聘计划数1:1的比例确定体检、考核对象。
体检标准参照《国家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》执行。
考核办法和标准参照《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》执行,考核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。
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可在该职位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。
5、公示、聘用。体检、考核合格后,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海盐人才网上公示5天,公示无异议的发放《聘用通知书》,并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。
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后,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。无正当理由逾期者,取消聘用资格。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办理聘用手续,不能按时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的,取消聘用资格。
在办理聘用手续前,被发现不符合报考或聘用资格条件者,取消聘用资格。
五、报名时间、地点和手续
1、报名时间:2006年6月26日上午8:30—16:00(中午不休息);
2、报名地点:海盐县人力资源市场(武原镇绮园路66号,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内);
3、报名手续:200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、本人身份证、学生证、公安部门生源地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(一式两份)报名。其他报考者持毕业证书、本人身份证、户口簿及相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(一式两份)报名。报名时交近期1寸免冠同底证件照3张,同时缴纳代收考务费等费用每门50元。
六、其它事项
附:2006年6月海盐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
海盐县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
二○○六年六月十九日